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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日公告目录:
1.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审判辅助人员52人公告;
2.大连金普新区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20人公告;
3.年鞍山市铁东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执法协勤人员42人公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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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河区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审判辅助人员52人公告
为进一步加强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审判辅助力量,经上级批准,拟招聘一批派遣制审判辅助人员,招聘方案如下:
招聘岗位及数量
审判辅助岗位28个,具体包括:
庭审速录员15名。主要职责为协助法官从事庭审记录、询问记录、文书送达及诉讼卷宗的立卷、整理、归档等审判事务性辅助工作,要求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,文字录入速度达字/分钟以上,具有中级速录师等级证书的条件可放宽至大专学历。
档案管理辅助人员1名,限男性。主要职责为诉讼档案的信息录入、归档审核、文书制作、勤务管理等工作。要求熟悉档案管理和文书制作业务,熟练操作计算机,文字录入速度达字/分钟以上具有两年以上档案管理相关工作经历。
文字综合辅助人员1名。主要职责为行政文书撰写、文字宣传、勤务管理等相关工作。要求熟悉行政文书撰写业务,熟练操作计算机,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,中文、新闻专业或在报刊、杂志发表过文章的优先录用。
计算机维护、网络管理辅助人员1名,限男性。主要职责为计算机等电子设备、网络系统的安装与维护。要求熟练操作计算机,具有两年以上计算机等电子设备、网络系统安装维护工作经历,计算机应用与维护相关专业的优先录用。
摄影摄像辅助人员1名,限男性。主要职责为从事摄像、照相工作,要求精通各类摄像、照相设备的使用与维护,熟练操作摄像机、照相机,具备后期编辑、修片、版面设计能力,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。
财务辅助人员1名。主要职责为从事票据打印、各项资金的收取,与银行相关业务交接工作。要求熟悉财务相关业务,文字录入速度达字/分钟以上,具有两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,会计、财务管理专业并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优先录用。
7.热线服务人员1名。主要职责为诉讼服务热线咨询等相关工作。要求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或法律工作经历,普通话标准。
诉讼服务导诉员1名,限女性。主要职责为当事人作诉讼指导等相关工作。要求身高cm以上,五官端正,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或法律工作经历,普通话标准。
诉讼服务窗口工作人员5名。主要职责为从事立案咨询、解答、立案信息录入等相关工作。要求熟练操作计算机,文字录入速度达字/分钟以上,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或法律工作经历,普通话标准,法学、法律相关专业的优先录用。
讲解员1名,限女性。主要职责为从事沈河区法院审判综合大楼功能区域、院史馆讲解,播音、主持、接待等相关工作。要求身高cm以上,五官端正,普通话标准,播音主持相关专业的优先录用。
(二)司法警察辅警岗位24个,其中女性4名,具体条件如下:
主要职能为配合司法警察开展安检、安保、值庭等庭审安全保卫工作,配合执行人员从事执行案件的询问记录、送达等执行辅助性工作。退转军人学历条件可放宽至大专学历,年龄条件可放宽至32周岁(年11月1日后出生)。
报名时间
年11月1日—年11月3日,
上午9:00—11:00,下午13:30—16:00;
报名方式:采取现场报名,现场报名合格者名单在沈河区政府门户网进行发布。报名合格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。领取时间:11月7日上午9:00-11:00,下午13:30—16:00。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。
报名地点: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号、沈河区人民法院1楼报名处;
管理及待遇
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方式管理,工资标准为元/月(含“五险一金”个人承担部分),单位缴纳“五险一金”。
此为部分公告
长按 位:铁东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协勤人员。
2、人员身份:合同制工作人员。
3、人 数:42人。
二、招聘原则及条件
1、因岗位需要,招聘人员全部为男性,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(年10月31日至年10月31日出生)的鞍山市城区户籍公民。
5、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公民。具有准驾车型B1及以上驾驶技能专业特长人员总成绩加20分、消防退伍兵总成绩加20分(具备以上条件两类人员可直接参加体能测试和笔试,进入面试环节,不占面试人数比例)。
6、身体基本条件:报名者身高为1.70米以上,体态匀称、无色盲、色弱、无残疾、口吃、重听,纹身、传染性疾病,肤表无异常,反应灵敏,吐字清楚,普通话比较标准,双侧裸眼视力4.6(含)以上。
三、招聘程序
公告—报名—初筛—体能测试—笔试—面试—体检—政审—公示—签订劳动合同。
(一)公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