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工作需要,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19名。简章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及人数
招聘岗位:派遣制法官助理、书记员、司法警察。
招聘人数:法官助理12名,书记员3名,司法警察4名。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凡报名人员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: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国共产党,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;
2.身体健康,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;
3.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(年1月31日以后出生),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4.熟悉计算机操作。
(二)岗位条件
报名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,还应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岗位条件:
1.报考法官助理岗位,需符合下列条件:
(1)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(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);全日制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,并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,取得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》(A证)资格;非全日制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,并通过统一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,取得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》(A证)资格;
(2)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,能够协助法官释法答疑、调查取证、组织调解、草拟法律文书、开展调研等工作以及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。
2.报考书记员岗位,需符合下列条件:
(1)大专及以上学历,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,法学类专业或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录用;
(2)具有一定的速录技能(键盘打字速度在每分钟80字以上)。
3.报考司法警察岗位,需符合下列条件:
(1)男性,身高1.75m以上,身体健康,五官端正,双眼裸视1.0以上,无残疾、纹身、重听、色盲、口吃等,无心脏病、高血压、癫痫病、传染病、扁平足及家族遗传病;
(2)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5周岁(年1月31日以后出生);
(3)部队退伍军人;
(4)掌握擒敌拳、徒手防卫等专项警务技能者优先录用。
(三)不得招录为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:
1.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;
2.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;
3.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,尚未作出结论的;
4.违反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,造成不良影响的;
5.因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。
三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时间:年2月18日至年2月28日。
(二)报名方式:采取网络报名方式,报考人员需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ztrenl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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